為進一步加強麻黃堿復方制劑監管,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,有效遏制流弊勢頭,現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《關于開展麻黃堿復方制劑專項檢查的通知》(蘇食藥監安[2009]171號)
一、各麻黃堿復方制劑生產、經營企業(批發企業)按照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對2008年1月份至2009年8月份生產、經營麻黃堿復方制劑情況,特別是銷售情況開展自查,逐筆開展流向追蹤。
二、各藥品零售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從即日起對2008年1月份至2009年8月份銷售的麻黃堿復方制劑情況進行自查,有異常銷售情況,則與所簽訂的麻黃堿復方制劑生產經營管理承諾書一并上報,各轄市(區)藥品零售企業于2009年9月25日前上報所在市(區)食品藥品監管局綜合科,鎮江市區(京口、潤州、新區)藥品零售企業于2009年9月25日前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處。
三、各轄市(區)局負責本轄區有關生產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,檢查時,將進一步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義務,強化企業的法制意識和自律意識。
四、在各企業自查的基礎上,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于2009年10月組織專項檢查小組對全市麻黃堿復方制劑生產、經營企業進行督查,并對異常情況組織協查,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規定依法處理,對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,將及時移送公安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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